日期:2016-4-26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借款无借条?录音可公证
借钱给别人时没有收取借条,钱拿不回来怎么办?近日,吴某为与朋友邱某之间的借贷纠纷颇为苦恼。原来,当初碍于面子,吴某在借给邱某5万元现金时没有向其索要借条,眼看借款早已到期,但是邱某分文未予归还。吴某虽多次催讨,但是邱某总是找各种借口搪塞他。万般无奈之下,吴某欲起诉邱某,但是没有借条,法院不予受理。
吴某向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,公证员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后,受理了他的公证申请,通过录音,为其固定证据,并为吴某拟定通话稿。中邱某承认了欠款的金额与欠款的事实,县公证处对通话过程予以录音并录像,成功地为吴某的诉讼取证,保障了吴某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目前,吴某已拿到公证书,正准备其它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县公证处提醒,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,录音也成为法庭上审判的重要物证之一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规定,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。在公证员面前拨打并录音,公证处出具《证据保全公证书》,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、剪辑或者伪造,不是在被逼、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,应当认定了合法证据。另外该公证的费用也不高。(文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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